甲状腺囊性结节硬化治疗致永久声带麻痹 ———— 医疗纠纷鉴定案例分享

一、案情简述

患者李某查出甲状腺右叶囊性结节,在青岛医院做超声引导下囊肿酒精硬化微创治疗。术后十几天,他持续声音嘶哑、喝水呛咳,入院检查确诊右侧声带麻痹,后续又做甲状腺切除手术,症状仍未好转。四年后复查,声带依旧固定,形成不可逆损伤。

患者诉至青岛某人民法院,认为医院操作不当损伤喉返神经,要求赔偿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,专门认定医院诊疗有无过错、损伤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。

医患双方各执一词:

患者方:硬化术后立刻出现神经损伤症状,医院查出声带麻痹却未及时干预,最终造成永久伤害,医院应全责;

医院方:术前已告知神经损伤风险、签过知情同意书,手术操作合规,嘶哑是患者自身原有损伤导致,医院无责。

二、司法鉴定实锤医院多处违规过错

鉴定专家梳理全部病历、检查报告后,明确医院两大环节存在明显诊疗过错:

1.微创硬化治疗流程严重缺失

这次介入手术没有完整配套病历:无术前查体、无专科会诊记录,没提前评估患者声带、发声状态;术中未注射隔离液 ;囊肿抽出液体没有送检化验;术后也没留下书面注意事项和复诊提醒,全程操作记录残缺。

2.住院手术阶段延误损伤救治

患者入院时已经明确说声音嘶哑、喝水呛咳,医院没有第一时间排查喉返神经损伤;喉镜查出声带麻痹后,仅简单参考会诊意见就直接做手术,没有针对已出现的神经损伤制定保护、修复方案,错失止损机会,加重损伤并最终无法恢复。

三、鉴定结论:医院承担同等至主要责任

鉴定意见明确:医院违规操作与患者永久性声带麻痹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医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至主要责任。

很多人误以为,术前签了风险告知书,医院就不用担责,这是典型误区:

知情同意书仅代表患者知晓手术风险、自愿接受治疗,不能抵消医院规范操作、谨慎诊疗的法定义务;喉返神经损伤虽属于硬化治疗罕见并发症,但属于可通过规范操作预防的风险,医院因流程疏漏、操作简化放大伤害,不能单纯以并发症为由免责

“同等责任” 一般医患各担 50% 损失,“主要责任” 医院承担 60%-90% 赔偿,法院审理时会结合鉴定意见划分最终赔付比例。

四、案件背后 3 个普通人必懂的维权知识点

1. 微创小手术≠流程可以简化

甲状腺酒精硬化属于门诊微创操作,但法律上对病历、操作步骤要求和大手术一致。术前评估、术中关键操作记录、术后随访医嘱缺一不可。一旦病历关键材料缺失,法院会直接推定医院存在过错。

2. 治疗后出现不适,医院有义务及时止损

如果治疗后出现声音嘶哑、呛咳、麻木等异常,医院查出损伤后,必须调整方案、采取修复保护措施。放任损伤持续加重,属于扩大损害过错,加重医院赔偿责任。

   五、普法总结

当下甲状腺微创介入手术普及,但不少医疗机构为图省事简化诊疗流程,埋下安全和法律双重隐患。颈部手术紧邻喉返神经,术前评估、术中防护、术后监测缺一不可。

对普通患者提醒:接受甲状腺相关治疗后,若长期声音嘶哑、饮水呛咳,不要自认是正常术后反应,及时留存全部病历,通过诉讼 +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维护自身权益;法院认定医院过错的核心标准,始终是是否遵守诊疗规范、是否完整留存诊疗记录、是否及时处置并发症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邹艳霞  律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:1378986083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6月26日